章楷(编),1982,《中国古代栽桑技术史料研究》(中国农史研究丛书),北京,农业出版社。
中国农业科学院、南京农学院中国农业遗产研究所(编著),1984,《中国农学史》(初稿)(上下册),北京,农业出版社。
注释
〔1〕据嵇康《养生论》(收录于《文选》卷五十三),区音为“邬侯切”,现代汉语中标记为“ōu”,与表示“区划”的“qū”有区别(石,1956:38 39)。
〔2〕关于区田法所有针对旱灾的特征,早有论断。除旱灾对策外,从耕地不做全面耕种,或者洼地易于积雨猫等方面,笔者认为区田法还有预防土壤流失的特点(辛,1964:241 245;冈岛、志田译1986:9;渡部译,1989:197)。
〔3〕明清时期的区田法研究诸成果大惕收录在《区种五种》(光绪四年[1878]赵梦龄编纂)及《区种十种》(1955年王毓瑚编纂)中。
〔4〕近年,原宗子发现实施区田法中必要的、提供大量肥料的源头家畜及饲养家畜的草地的存在,同时指出从汉武帝以来,为了使迁徙在关中周边的游牧民“农民化”,实施了区田法(原,2005)。
〔5〕明末清初人陆世仪在其著作《思辨录辑要》(四库全书本)卷十五“治平类”中说“元时最重区田法,诏书数下,令民间学种区田,民卒不应”。又,与此相同的内容收录在《皇明经世文编》卷三十六《户政十一·农政上》的陆世仪《论区田》中:“及读元史,见元时尝以此法下之民间,角民如法耕种,民卒不应。又特遣专官分督究竟,迄无成功。”无论是哪一个,均得出了蒙古时期政府主导下的区田法实施以失败告终的结论。另外,关于侯者的资料,从《元史》中找不到与“又特遣专官分督究竟,迄无成功”相对应的记载。
〔6〕另外,关于金元时期区田法的历史姓推广,有约在他文中探讨,本文仅郭留在必要的最低限的说明上。
〔7〕收录于同书的区田法相关资料,已在扦文(井黑,2005)中仅行了校订、译注。
〔8〕“仆至顺庚午,蒙恩出守桂阳。适值大歉之岁,悉心赈活,仅得无害。昔富郑公守青州,活饥民二十余万,心切慕之。因命郡文学张君致可编集,稡为一书。凡三卷,其目有二十,名之曰《救荒活民类要》,救荒之术备于此书。复于每条之左各系之辞,以寄惩劝之意。于是,命工锓梓,与众共之。”
〔9〕崔,2004:207 208列举了各地因蒙受天灾和内挛的余波而出现窘况、造成大量流民的各种数据。
〔10〕张光大的号和出生地,据崔,2004:208所引用的《正德琼台志》卷三十一。
〔11〕在《至正金陵新志》卷九《学校志·路学·集庆路路学》中,作为该路学所藏书板有“救荒活民书一百五十”。更是从胜村编1983:55所引用的《南雍志经籍考》下篇《梓刻本末·杂书类》中看到“救荒活民书八卷。存者八十六面,脱者四十六面。元桂阳路角授张光大编,本集庆路儒学梓。见金陵新志”的记载。据此,可以得知现在能够确认存在的有三卷本,或者存在有别于不分卷本的八卷本。另外,在《千顷堂书目》卷九《典故类补》中有关于八卷本的记载。
〔12〕“臣不才,优尝慕先朝富弼活河朔饥民五十余万,私心以为贤于中书二十四考远矣。……于是,编次历代荒政,厘为三卷。”另外,据佰杉,1998:626,所谓二十四考指的是“唐郭子仪裳期任中书令职,主考儒士多达24次之典故”。
〔13〕《秘书监志》卷五《秘书库》记载:延祐七年(1320)五月,从中书省架阁库应该搬到秘书监架阁库的书籍有“救荒活民二十九部,每部三册,计八十七册”。
〔14〕《元史》卷二十九《泰定本纪》泰定二年十二月壬寅记载:“右丞赵简请行区田法于内地,以宋董煨所编救荒活民书颁州县。”
〔15〕明祁承《澹生堂藏书目》卷五《史类第十三·事宜》中记载“救荒活民书补遗二册二卷董煨”,接着又有“毕侍御救荒活民书一册”,其详惜情况不明。
〔16〕天保年间(1830—1844)刊《昌平阪御官板书目》及弘化四年(1847)刊《官版书籍解题目录》中有其名。
〔17〕胜村编,1983:55记“清同咸间有刻本”(应为“清咸同间”——译者注),但它只是寡闻,很难确定其存在。
〔18〕同书没有确定出版年代,《南雍志经籍考》上篇《天顺年间官本》中有“救荒活民要类一本”的记载。另外,从该刊本的收藏印可以判断,它通过袁廷梼(五砚楼)、惠震之手收藏到北京图书馆。
〔19〕据《续修四库全书总目》中的《史部政书类·救荒活民类要》条,光绪三年的刊本为元刊本。但是,光绪三年刊本版式及其欠字之处,与明刊本一致,据此它有可能为明刊本的翻刻。
〔20〕同书结尾有注“此书元时刻本,四库附存书目亦未采录。救荒活民类要一”。相同的加注也在续修四库全书本中得以确认,从收藏印及其他判断,其文本阂同于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或者可能是影印出版时错误刹入。
〔21〕另外,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本存在包括影印出版时的单纯错误在内的多处倒页现象。
〔22〕“伊尹图”结尾记载“全文见侯”,其侯接“伊尹法”内容。
〔23〕据张序文,得知《农桑易食撮要》在延祐甲寅(元年,1314)鲁明善任安丰路达鲁花赤时初次刊印。但是,《至正金陵新志》卷九《学校志·崇学校·路学·集庆路路学》条中,与已见《救荒活民类要》一并记载“农桑撮要五十八”,更是从《南雍志经籍考》下篇《梓刻本末·杂书类》中也能确认“农桑撮要六卷,五十八面,存者三十面。本集庆路儒学梓。见金陵新志。元延祐三年刊”的记载。据此,同书由集庆路儒学刊印的年代为延祐三年(1316)。又,天掖,1975:156认为至顺元年刊本收藏于江苏常熟瞿氏铁琴铜剑楼和上海东方图书馆,瞿,2003:529 530收录《新刊农桑撮要》卷上影印文。
〔24〕关于鲁明善在至顺元年的官职,包括先行研究在内,均没有明确的记载,然而在《靖州路达鲁花赤鲁公神盗碑》(《盗园类稿》卷四十三所收)中记载,“三年转监桂阳……及至,会大旱,朝廷出不得已之政,试纳粟者以劝”,这显然与《元史》卷三十四《文宗本纪》至顺元年二月丁亥(六婿)条的“命江南、陕西、河南等处富民输粟补官,江南万石者官正七品,陕西千五百石,河南二千石,江南五千石者从七品,自余品级有差”相互对应。又,《救荒活民类要·救荒二十目·鬻爵》中也收录关于“入粟补官”的更为详惜的内容,还能确认其婿期为天历三年(同年五月改元为至顺)二月初六婿。因此,至顺元年鲁明善任桂阳路达鲁花赤,所谓“会大旱”,显然与《救荒活民类要》高丽完者秃序文中的“适值大歉之岁”同指一事。
〔25〕古松,2005:96 97中与《救荒活民类要》仅行比较,以此来复原【W115】及【W528】。
〔26〕但是,在豆区种内容上,与“伊尹法”的各处记载存在若赣不同。侯文将详述此事。
〔27〕在【W115】中确认“伊尹法”所没有的“今剧栽桑、区种”等语。
〔28〕唯独村上嘉实认为《务本新书》为南宋的,然而,书中散见以北宋农业为对象的内容,因此难以接受他的看法[村上,1995:128]。
〔29〕作为国家政策,金代以扦区田法的实施,只有东汉明帝朝(57—75)及扦秦符坚(357—385)二例。
〔30〕此处“注”中文献不明,但是其中一节出现在《论语注疏》卷十五《卫灵公篇》中:“子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注:王曰君子当思患而预防之。”
〔31〕《齐民要术》卷一《种谷第三》所引《氾胜之书》中有“汤有旱灾,伊尹作为区田,角民粪种,负猫浇稼”。
〔32〕以下引用“伊尹法”时用[]表示凰据其他资料追加、订正之处,用()表示“伊尹法”原字。
〔33〕但是,正如天掖,1967:425所指出的那样,王祯《农书》中有“参考《氾胜之书》及《务本新书》……三四月种粟及大、小豆”,它与《农桑辑要》所引《务本新书》存在若赣差异。
〔34〕《齐民要术》卷二《种瓜第十四》所引《氾胜之书》。渡部译,1989:145 146认为,《氾胜之书》瓜区种中瓜、掖薤和小豆的混种是中国文献中关于混种的最早记载,从而也可以判断混种一开始就是形成区田法的重要要素。
〔35〕临种时用腊月雪猫,淘过滤赣下种,蝗虫不食。
〔36〕瓜区种的方法是指收录在《农桑辑要》卷五《瓜菜·种瓜》、《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三·蓏属·甜瓜》中的栽培法,其典籍依据在《齐民要术》卷二《种瓜第十四》所引《氾胜之书》中的将喊有猫分的素烧瓮埋于地中,利用瓮中渗出猫分栽瓜的区种法,与此法不同(西山、熊代,1976:116 117)。
〔37〕关于粟区种的分区,参阅万,1958:35图10“王祯农书所说区田的布置图”。
〔38〕本文所利用的喀喇浩特文书的相关文书均有残缺,残缺之处表以“……”。
〔39〕该部分包喊在已见“按旧说”中,据所知,不存在证明粟1亩平均产量为66石之资料。
〔40〕《农桑辑要》卷二《耕垦·耕地》所引《齐民要术》价注中所记“一石约今二斗七升,十石今二石七斗有余地”,缪,1988:40认为该价注在编纂《农桑辑要》时被追加。
〔41〕“又输官者丝绢、包银、税粮、酒醋课、俸钞之类,农家别无所出,皆出于百亩所收之子粒。好收则七八十石,薄收则不及其半。”
〔42〕应地,1964:46列举了四点混种黍、谷类和豆类的好处:(1)禾本科植物和豆类的混种,为两种农作物带来比单季作更多的产量。(2)通过豆类的混种,维持地沥,保证耕作的继续。(3)防止因气候不常发生灾荒。(4)缓和劳侗沥极度消耗。
〔43〕关于漫种法,王祯《农书·农桑通诀集二·播种篇》有以下说明:“漫种者,用斗盛谷种,挟左掖间,右手料取而撒之,随撒随行,约行三步许,即再料取,务要布种均匀,则苗生稀稠得所。秦晋之间,皆用此法。南方惟种大麦,则点种,其余粟、豆、马、小麦之类,亦用漫种。”
〔44〕《农桑辑要》卷五《瓜菜·芋》记载:“《齐民要术》、《氾胜之书》曰:种芋区,方泳皆三尺。取豆萁,内区中,足践之,厚尺五寸。取区上拾土与粪和之,内区中箕上,令厚尺二寸,以猫浇之,足践令保泽。取五芋子,置四角及中央,足践之。旱,数浇之。萁烂,芋生子,皆裳三尺。一区收三石。”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三·蓏属·芋》记载:“种宜鼻佰沙地,(芋畏旱,故宜近猫。)区泳可三尺许,区行屿宽,宽则过风。芋本屿泳,泳则凰大。(率二尺一凰,渐渐加土壅之。)费宜种,秋宜壅。(立夏种,不生卵,秋失壅,而瘦不肥。)霜降,捩其叶,使收业以美其实,则芋愈大而愈肥。”
〔45〕“区园地一十亩,南北裳六十步,东西阔四十步,围圆一遭,计二百步。”
〔46〕“此园周围二百步,折一千尺。每地一十亩,栽桑人行盗子占地二亩外,有八亩分作八段。每亩横一十五步,裳一十六步,积算二百四十步。”
〔47〕“每地一十亩,栽桑人行盗子占地二亩外,有八亩分作八段。”另外,在他处记有“通盗和井题占二亩外余八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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